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文:发布时间:2015-05-21来源部门:

各教职工:
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告已经公布,为做好此次申报的组织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现将相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申报通知详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浙科金办发〔2015〕8号),具体请点击以下网址http://www.zjnsf.gov.cn/h/01/news_view.aspx?appid=GUD54778F96839438AD86696279DFC58AAF
二、由于今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4:00,为了预留出科技处审核和申报人修改的时间,请申报的老师务必于6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纸质稿一份交至校科技处,逾期恕不受理。
三、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根据省基金委规定名额限额推荐上报。省基金项目属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位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故请大家合理安排自己的申报计划。
四、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6年度项目(不含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六、其他系统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1、系统中新编制了个人经历编写提纲,尽量根据提纲进行相关信息填写;
2、如需对系统内个人信息进行改动或完善,请尽早进行并避免多次修改,因每次修改都需经过依托单位审核后系统内才能读取个人信息,进而将影响申报书填写,也将无法作为参与人被其他项目所添加;
3、系统填报时,第一页填写完毕以后请先“暂存”,待系统读取关键数据生成相关编号后进行后续内容填写;
4、系统中设有“系统校验”功能,有助申报人检查申报书填写情况;
5、经费表中的“备注”栏,请务必填写;
6、“非主要成员”必须在“主要成员”之后,否则在形式审查中将不予通过;(二者定义详见文件);
7、预期成果中,“论文”一类必须有数据,即成果中必须有论文;
8、全部内容填写完毕前,务必先点击“预览”,确保文字及图表并全部填写完毕并可以显示后再点击上报。
9、经加密的word文档无法上传系统,上传前请务必检查文档。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沈晓红;联系电话:0571-86929153(88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