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部门: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编制2011年省级部门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2011年,省级部门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要以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导,保持与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相一致,与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加强预算编制的沟通和衔接。各部门要适应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改革思路,加强与厅各有关业务处室的沟通和衔接,科学合理编制2011年省级部门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
2、新增项目原则上要从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库选取(浙江水利网站(http://www.zjwater.gov.cn)—浙江省水利发展 “十二五”规划),立项依据要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等为依据(随申报书一并上报),要与财政水利专项资金紧密结合,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总预算超过300万元的项目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附件3)的要求编制可研报告。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其他发展建设类项目,须附立项批文等有关材料。
4、细化经费测算。要严格控制其他专项公用类项目,维护类项目要明确维护主体,并按相关定额、标准测算经费;购置设备类项目要明确购置设备的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会议、差旅等经费测算要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标准进行。
5、水利科技项目必须按照《浙江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科技项目立项后再申报部门预算。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请各部门务必于8月25日前将《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其他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lm@mail.,并将纸质申报书及其他附件材料报送计划财务处。
2、由计划财务处组织统一网上申报2011年省级部门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
联系人:张利民,张抗
附件一:关于编制2011年省级部门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附件二: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