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启动2010年年度重点规划课题(高职教育类)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发布时间:2010-07-16来源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化高职院校内涵建设,营造重视与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的氛围,调动高职院校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扩大教育科学研究的群众基础,提升高职院校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实现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正式启动 2010年年度重点规划课题(高职教育类)的补充申报工作。请各高职院校接到本通知后做好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一、课题指南
     1.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2.高职院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与文化建设研究;
      3.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国特色与经验”研究;
      4.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研究;
      5.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证研究;
      6.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实证研究;
      7.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估、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8.高职教育教学论、课程论研究;
      9.高职院校领导能力提升与 “双师型”教师专业化发展研究;
      10.高等职业教育国际比较研究。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报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内容,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内的课题。
      3.课题申报需填写《201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和电子邮件报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
      4.2010年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始至2010年9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每项课题申报费为100元。
      三、课题认定及资助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课题立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将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0年重点规划课题”公布立项。
  本次立项的课题采取后期择优资助的办法。承担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题的研究,并于规定结题时间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研究最终研究成果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收到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获得优秀的课题给予一定资助经费,并颁发学会课题结题证书;通过评审合格的课题颁发学会课题结题证书;评审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
      四、课题结题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时起至2011年12 月31日前结题。原则上必须按时结题,课题延期或人员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报告,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或调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洪明
      联系电话:86920112
      E-Mail:yehm
      地址:图书楼519室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201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