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役登记、报名事项
2015年度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从4月1日起全面展开,适龄男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之后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登记情况现场审核确认和初检初审。
二、义务兵役登记对象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 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 校)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也可参加今年的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三、大学在校生、应届大学毕业生男兵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学信网、全国征兵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检初审阶段
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实地应征阶段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须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
4、批准入伍阶段
8月底——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四、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鼓励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本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不对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照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加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放宽退伍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五、入伍及退伍复学相关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有限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伍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伍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在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6、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其他奖励、抚恤。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入伍服兵役报名咨询
联系人:贺佐举
电 话:0571—86929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