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部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文:发布时间:2010-07-13来源部门:

各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函〔2010〕22号)精神,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一)所有推荐项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二)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高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三)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教育部关于推荐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函〔2010〕22号)。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各推荐高校可于2010年7月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申报,登录申报系统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与省教育厅高科处联系获得。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送交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