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批准我校5个专业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

文:发布时间:2010-11-26来源部门:

      自2008年起,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受水利部人事司委托承担了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示范专业建设工作,先后确定了二批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三批水利教育职业示范专业建设点。我校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个专业被列为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共设立了49个建设点。
      水利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和示范专业建设点的通知》(办人事[2010]57号),确定了我校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为第二批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
      水利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的通知》(办人事[2010]463号),确定了我校水利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为第三批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水利部《关于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水人教[2006]583号),明确了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的目标。我校将结合建设目标,围绕水利事业发展对水利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加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5个水利示范专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提升“双师”型师资队伍水平。同时,加强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促进水利职业教育与水利行业紧密结合,引领水利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更好地为加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服务。